美国一名联邦法官本周裁定,俄克拉何马州塔尔萨县一名警长办公室副警长在未获搜查令的情况下,使用 Flock Safety 查询一名女性的车牌,侵犯了她在《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下的权利。
据 404 Media 报道,这项裁决不会形成具有约束力的先例,但这是联邦法官首次认定 Flock 检索行为违宪的案例之一。
在这起案件中,法官 Sara Hill 表示,这名副警长在查询该女性车牌前本应先取得搜查令,因为他进行这次检索“显然没有任何理由”,唯一原因“似乎只是因为(该女性的车辆)挂着加州车牌”。
随后,这名副警长将该女性在 Flock 系统中的出行历史,作为搜查其车辆理由的一部分,并据称在车内发现了 91 磅甲基苯丙胺(meth)。但 Hill 法官写道,在 Flock 检索之后取得的所有证据,“都必须作为‘毒树之果’予以排除”。
Hill 法官还更广泛地批评了在没有搜查令情况下检索 Flock 数据库的做法。她写道,对人们位置的追踪——即便是在公共场所——当执法部门能够“在较长时间内,不加区别且被动地记录你的行踪,并在任何方便的时候出于任何目的使用这些信息”时,就会“在宪法层面引发问题”。
Hill 写道:“这是一种不加区别的大规模监控。这并不是像 Carpenter v. United States(美国最高法院一宗聚焦政府机构如何获取手机位置数据的案件)那样,针对某一个特定个人。它是一种工具,会持续收集任何接入网络的摄像头前经过的所有车辆信息,并在执法部门提出要求时提供这些信息。”
Hill 的表态,也加入了来自不同政治立场、日益壮大的 Flock 批评者行列。包括佛罗里达州和得克萨斯州在内的多个地方和州政府已经表示,将停止使用这项技术。周五,参议员伯尼·桑德斯提出《Block Flock Act》,该法案将禁止联邦机构使用 Flock 这类自动车牌识别器。
Flock 首席执行官 Garrett Langley——TechCrunch 表示将于 TechCrunch Disrupt 活动现场采访他——曾呼吁在隐私与安全之间达成“妥协”,并就执法人员利用 Flock 系统跟踪女性一事向相关女性致歉。另据报道,在接连遭遇停用后,Flock 还提出了员工自愿买断方案,以此缩减员工规模。











